天津市规范生活垃圾处置全流程监管 杜绝混收混运
2021-03-29 10:29
导读:内容提要:日前,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联合印发《天津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全流程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全流程监管,遵循市级统筹、街镇实施的原则,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我市生活垃圾管理制度体系建设。
天津北方
内容提要:日前,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联合印发《天津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全流程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全流程监管,遵循市级统筹、街镇实施的原则,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我市生活垃圾管理制度体系建设。
天津北方网讯:日前,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联合印发《天津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全流程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全流程监管,遵循市级统筹、街镇实施的原则,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我市生活垃圾管理制度体系建设。 《办法》一方面明确了“四分类”标准,对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作出进一步界定;另一方面实行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单位、小区、公共场所、建设场地等均明确直接管理人(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办法》还明确规定,杜绝生活垃圾“混收混运”“先分后混”。明确从事分类收集、运输生活垃圾的单位应取得相应资质,实行密闭化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严禁混收、混装、混运。同时推进分类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可回收物交由资源化企业进行回收利用,厨余垃圾采用生化处理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有害垃圾由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的专业单位执行安全处置,其他垃圾采用焚烧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 《办法》指出,本市单位和个人均应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自觉遵守国家和本市生活垃圾管理规定,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津云新闻记者段玮) |
推荐文章
-
近日“绎乐趣玩 EV满电开跑”京津媒体...[详细]
-
自贸试验区建设正在开启新空间。《经济参考报》记者获...[详细]
-
内容提要:昨日,中国民航大学科技园开园暨天津市航空...[详细]
-
根据国家发改委《2020年国家级新区营商环境评价报告(...[详细]
-
推荐阅读 人民银行报告:52.3%居民预期下季房价“基...[详细]
-
内容提要:6月30日,京沪高铁迎来开通运营10周年。10...[详细]
-
内容提要: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天津轨道交...[详细]
-
内容提要:近日,“天河”超级计算机在数据密集型应用...[详细]
-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多地严查学区房炒作行为 ...[详细]
-
6月2日,上海城市更新基金成立仪式暨战略合作签约...[详细]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