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给这些人发补贴!补贴标准公布!
内容提要:日前,天津连发两份通知,对我市种粮生产者、棉花种植者给予补贴,并公布了补贴标准。
天津北方网讯:日前,天津连发两份通知,对我市种粮生产者、棉花种植者给予补贴,并公布了补贴标准。 天津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本市种粮生产者,包含村基本农户、村集体耕地承包户、国有农场职工、国有农场耕地承包户以及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 补贴标准 按照粮食作物实际种植面积补贴,每亩补贴95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由中央、市和区三级财政共同承担,其中:中央和市财政每亩承担83元,区财政每亩承担12元。 补贴范围 对本市耕地上种植粮食作物给予补贴。粮食作物包括谷物(小麦、玉米、水稻和其他谷物)、豆类和薯类(甘薯、马铃薯)。 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 兑付时间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原则上分夏粮、秋粮两次进行。夏粮每年5月底前完成公示程序,7月底前兑付完毕;秋粮每年9月底前完成公示程序,11月底前兑付完毕。 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到种粮生产者手中。 实施步骤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各涉农区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组织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落实。补贴数据进行留档和保存。 以村为单位对种粮生产者实际种植粮食作物面积进行登记造册,张榜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结果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将审核意见上报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并逐级返回。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采取预拨结算制,上年结转资金与当年预算资金统筹安排使用。 对于种粮生产者之间转包(租)耕地的,国有农场或村集体耕地分包给种粮生产者的,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要做好协调工作,按照合同约定的补贴归属认真做好身份核实确认,确保补贴资金准确发放。凡是有纠纷的耕地,暂时不列入补贴范围,待明确耕地权属后再予以追补。 天津市棉花种植补贴 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本市棉花种植者,包含村基本农户、村集体土地承包户、国有农场职工、国有农场土地承包户以及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 补贴方式和标准 按照棉花实际种植面积,采取后补贴的方式(即本年度核实种植面积,下年度兑现补贴资金),每亩补贴156元,补贴资金由市财政每亩承担60%,区财政每亩承担40%。 实施步骤 以村为单位对棉花种植按实际棉花种植面积进行登记造册,张榜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结果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将审核意见上报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并逐级返回。各涉农区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将棉花种植补贴落实面积和资金需求于10月底前报市农业农村委和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将市财政棉花种植补贴资金纳入下一年度预算,经市人大审议通过后,将市财政棉花补贴资金拨付至各涉农区。各涉农区通过“一卡通”方式将补贴资金足额兑付至棉花种植者。 补贴资金原则上直接发给棉花种植者,对于棉花种植者之间转包(租)土地的,国有农场或村集体土地分包给棉花种植者的,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要做好协调工作,按照合同约定的补贴归属认真做好身份核实确认,确保补贴资金准确发放。凡是有纠纷的土地,暂时不列入补贴范围,待明确土地权属后再予以追补。(津云新闻编辑孙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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