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山东、福建、贵州、广西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新华社北京1月24日电 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四川、山东、福建、贵州、广西24日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 记者了解到,根据部署安排,当前四川抗击疫情主要着重四大方面:一要对疫情高发地区来川人员进行全面排查,依法依规进行网格化管理,切实找准传染源并切断传播途径。二要尽最大努力救治患者,落实免费救治政策,因人施策优化调整治疗方案,提高治疗效果,最大程度地减少病死率和病残率。三是严格管理各种形式的公众聚集活动,存在可能交叉感染风险的活动立即停止,确有必要举办的活动要落实防控措施并严格审批。四是千方百计加强物资和力量保障。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4日晚发布消息,依据《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报经山东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山东省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实行最严格的科学防控措施,第一时间摸排、发现、严控传染源,阻断潜在的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传播扩散蔓延势头,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根据《福建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经研究,福建省24日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通知称,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管理”的要求,制定周密方案,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最严格的科学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贵州省人民政府24日发布公告,贵州省自24日起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记者了解到,24日贵州省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例,截至24日19时,贵州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4例,追踪到密切接触者91人,尚有91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于24日23时起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并采取9大举措,强化疫情防控。按照要求,广西各市、县(市、区)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机构,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辖区内相关单位都要接受该机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同时,广西将减少公众聚集活动,立即停止存在明显交叉感染风险的公众聚集活动。此外,广西将加强诊疗管理,确保人员安全。严格疫情报告,规范信息发布。(参与采写记者:记者董小红、闫祥岭、陈弘毅、肖艳、覃星星、黄耀滕) (责编:牛镛、岳弘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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